新一轮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如何申报?攻略来了!
4月8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,进一步规范集群培育、认定与动态管理,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、特色化、集群化发展水平。
各地如何申报新一轮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?一文读懂↓
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
申报对象:
县级区划范围内,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以中小企业为主体,主导产业聚焦、优势特色突出、资源要素汇聚、协作网络高效、治理服务完善,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
申报主体:
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
申报名额: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不超过8个;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2个
申报流程:
1.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》,准备佐证材料,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
2.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,按照认定标准逐一审查、核实,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,将通过初审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
3.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、公示、认定
截止时间:
2026年6月15日前
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
复核对象:
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
复核主体:
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
复核流程:
1.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》,准备佐证材料,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
2.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,按照认定标准逐一审查、核实,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,将通过初审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
3.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、公示、认定
截止时间:
2026年6月15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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